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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大拜年丨明明有能力却不履行?别嚣张,法院会出手!
  发布时间:2024-02-05 11:07:00 打印 字号: | |

2016年,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,经法院调解,双方达成协议,由贺某某支付易某某货款11万元。但贺某某在调解成功后,并未履行给付义务。于是,在申请强制执行后,法院依法冻结贺某某的银行账户,并将贺某某拉入失信黑名单。


在账户被冻结后,贺某某表示想与易某某达成分期履行协议,希望能解除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。在获得易某某的同意后,双方达成履行和解协议,法院也解除相关强制措施。


因贺某某后续未按照分期履行协议按时给付欠款,易某某再次来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。执行过程中,贺某某依旧表示愿意主动履行债务,但一直未见其主动履行。


为督促贺某某尽快履行给付义务,法院联系到易某某和贺某某,让双方到法院就履行事项进行协商。但贺某某到法院后却表示其无履行能力,双方僵持之下一直未能达成新的和解协议。


可贺某某没有意识到,谎言终将会被识破。通过调查贺某某的财付通及支付宝等账户,执行法官发现其在执行期间收支流水达到20余万元。鉴于贺某某存在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的情况,承办法官严肃告知其如不履行债务将承担罚款或拘留的后果,并拟对贺某某作出罚款、拘留决定。



在切实感受到强制执行的威慑力后,贺某某表示深刻认识到拒绝履行行为的错误,希望法院和易某某给其改正的机会,并当场履行3万元的债务,同时,与易某某就剩余款项的履行达成和解协议,承诺按期履行。





为进一步加深对被执行人的督促力度,邻水县法院对贺某某再次进行严肃批评教育,并处罚款2000元。


逃避不能解决问题,履行义务才是唯一出路!邻水县法院将忠实履行职责,及时快速地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维护法律权威。在此提醒被执行人,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,不仅影响个人征信,还可能根据情节轻重被予以罚款、拘留,如果构成犯罪,还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

 

责任编辑:邻水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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